案例类型:股东抽逃出资纠纷 · 董监高连带责任(法院公开普法案例)
公司注册资本被人抽走了,你一分钱没拿,只是当初帮朋友“挂了个名”。
法院照样判你跟着还。
这不是吓唬人。2025 年 6 月,工人日报、光明网、央视网同时报道了这么一桩案子。
一、我只是个普通员工,凭什么找我
某公司注册资本有 50 万元被股东抽逃。
股东赵某代表公司,把法定代表人张某(执行董事兼总经理)、监事王某、股东袁某一起告了,要求各担各的责任。
王某喊冤:我就是个普通员工,刚入职没多久,公司让我挂名当监事,从来没参与过经营管理。
法院没采纳。
理由是:王某自公司成立起就是监事,对注册资本到位这类事负有监督责任;股东抽逃出资时他没阻止,事后也没主张追回,没尽到忠实和勤勉义务,存在明显过错。
结果:判王某对其他股东抽逃的出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“我不知道”这三个字,在这个场景里不顶用。
二、新公司法把口子开大了
变化出在 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五十三条。
第一款写“公司成立后,股东不得抽逃出资”;第二款多了一句以前没有的: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负有责任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”
两个字值得划重点。
一个是“监事”。旧的司法解释里,债权人能追的是“协助抽逃的其他股东、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”,监事不在名单上。新公司法把它补进去了。
另一个是“负有责任”。以前讲的是“协助”——得你动手帮忙才算。现在只要你对这事负有责任,哪怕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也可能被拉进来。
顺带说一句,谁是“高级管理人员”有明文:经理、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、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,加上公司章程自己规定的其他人员。财务负责人也在里头。
三、反过来,这三种情况法院不判
责任不是无限的,别被吓过头。
第一种:只有身份,没有行为。北京海淀法院 2025 年 5 月发布的典型案例里,某公司股东李某因抽逃出资被刑事判了两年,债权人转头起诉三名董事连带。法院说,你得证明他们共同参与、教唆或者提供帮助,光有董事身份加一份刑事判决,证据不足。最后驳回了。
第二种:任职时间对不上。最高法(2018)最高法民终664号案,转款发生在李磊被任命为执行董事后不到一周,加盖的还是原执行董事的印鉴。最高法撤销了一审“不作为也算协助”的判项,明确抽逃出资场景里,董事高管担责的原则是实施了协助行为。
第三种:根本不在他的权限内。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钱被转走了,一个没有审批权的董事,很难说他有义务也有能力去拦。
判据其实就一条:他当时能不能发现、能不能拦住。
四、现在能做的一件事
如果你是被欠钱的一方:
1. 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工商档案,把董事、监事、经理、财务负责人名单抄全
2. 调公司银行账户流水,看出资款到账后几天内转给了谁
3. 找转账凭证上的签字、用印记录,签字人就是最好找的被告
4. 公司走破产的,安徽淮南田家庵区法院 2026 年 1 月的一份裁定说得很明白:债权人可以另行要求相关责任人担责
5. 起诉时把股东和董监高一起列上,别只告一个
6. 阜阳这边执行终本的案子,尤其值得顺着这条线再查一遍
如果你是“挂名”的那一方:
马上书面辞任,要求公司办变更登记;公司不配合的,去法院起诉涤除。拖一天,风险多一天。
最容易吃亏的,是那种“反正我不管事、出了事也找不到我”的想法。
登记在册的人,法律第一个找的就是他。
你手上的案子到第几步了?评论区说说。
核心法条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2023年修订,2024年7月1日施行)第五十三条、第二百六十五条第(一)项;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若干问题的规定(三)》(2020年修正)第十二条、第十四条。
裁判规则来源:①挂名监事王某连带责任案(工人日报2025年6月19日《新员工突变“董高监”,警惕假升职真“背锅”》,光明网、央视网、中国新闻网同步转发;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被抽逃,监事以“普通员工、从未参与管理”抗辩未获支持,判对其他股东抽逃的出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);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5年5月21日“涉股东出资责任纠纷典型案例”发布会通报案例(中国法院网发布;债权人仅举证董事身份及股东抽逃出资的刑事判决,未举证董事共同参与、教唆或提供帮助,驳回其连带请求);③最高人民法院(2018)最高法民终664号民事判决(任职未满一周、转款用印非其印鉴,不能推定协助抽逃,撤销一审连带判项);④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2026年1月29日裁定(安徽法院网发布;释明债权人可依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,另行要求协助抽逃的其他股东、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)。上述地方法院裁判观点为个案处理意见,非最高法统一规则。
免责声明:本文仅为普法解读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,个案结果须结合具体事实判断。
作者:吴明飞律师(执业证号:13412202310725845),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。
专注阜阳地区民商事纠纷的诉讼与执行。执业领域:建工合同纠纷、公司法律顾问、抽逃出资纠纷、民商事诉讼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工伤事故、劳动纠纷、经济纠纷(借款、货款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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